鉴于钢丝绳职业中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内部依照专业分工成立了相对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仅承当钢丝绳产品出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如捻股、合绳等)并独自对外出售,其它出产工序(如外表处理、热处理等前道工序和产品终究查验)则由集团公司内部统一组织完结。

  为了使该类企业可以正常申报并进行出产许可证检查,特决议对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按以下方法履行:

  1.请求时由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一起申报。称号注明“**集团公司(**公司)”。

  4.证书所有者应为集团公司,在监管和查办时集团公司负有悉数职责,若子公司与集团公司联系有所改动,应视作出产条件严重改变,按细则7.6履行。